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长丰县公安局
项目名称:烟花爆竹存储专用库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烟花爆竹存储专用库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900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烟花爆竹存储专用库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公示期限:2025年4 月21 日至2025年 4月25 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以及生产、经营企业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应当就地封存”的规定,需在本市就近采购烟花爆竹存放仓库。
2、根据采购人平时收缴的烟花爆竹含有B类,需存储在B类库里的要求;
3、经采购人测算需总面积不低于5300平方米、距离市区相对较近、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证书的烟花爆竹仓库;
4、经采购人咨询,市应急管理局提供的材料证明,全市仅有五家烟花爆竹仓库,具有B类仓库的只有安徽盛虹烟花爆竹集团有限公司。
综上,符合上述要求的仅有安徽盛虹烟花爆竹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安徽盛虹烟花爆竹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安徽盛虹烟花爆竹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玉兰大道777号双赢大厦16楼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4月18日 至 2025年04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杨春
联系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137号
联系电话:18815655526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路金林
联系地址:长丰县双墩镇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4楼420室
联系电话:0551-62725070、66660023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