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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13:30:59

2026年度快速协同保护专项(专利预审带教、疑难案件业务指导及形式问题指导)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项目名称:2026年度快速协同保护专项(专利预审带教、疑难案件业务指导及形式问题指导)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专利预审带教、疑难案件业务指导及形式问题指导服务

数量:1

单位:             

预算金额:1120000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了提升专利预审员的能力,杜绝将非正常、低质量、预审后仍存在明显缺陷的专利申请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合肥保护中心拟采购快速协同保护专项(专利预审带教、疑难案件业务指导及形式问题指导)项目,旨在提升预审员的缺陷定位能力、检索能力、技术方案理解能力、法条适用能力,促进预审员积极思考预审中的审查重点、审查盲点,全面提升预审业务水平,为合肥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队伍支撑,为合肥市产业领域创新主体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服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项目具有复杂性
专利预审带教项目,包括对检索系统的使用、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理解、数据库的选择、检索要素的选取和表达、检索策略的构建与调整、对比文件的筛选与阅读等方面的审查指导,同时需要相关领域资深审查员根据预审中存在的典型问题定期开展业务研讨和交流,分领域梳理、归纳检索技巧和审查经验,理解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
专利疑难案件业务指导项目,包括对疑难专利预审申请进行研判分析,同时需要相关领域资深审查员协助搭建预审专利预审申请质量监控体系。
形式问题指导项目,包括对发明、实用新型预审专利预审申请中近五百种缺陷的检查,专业性较强,同时需要相关领域资深审查员根据最新审查规范动态新增或修改检查规则,及时准确定位缺陷,以协助预审部门提高审查效能,减少因申请中出现形式问题而导致加快标记取消而影响创新主体专利授权率和授权周期。
本项目业务要求高且内容复杂。
2、项目具有专门性和特殊性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对发明专利申请提供专业的检索、审查、业务指导,供应商必须是具备专利审查资格并拥有覆盖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产业领域的专业审查人员。
3、项目具有保密性
由于所有专利预审申请均是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提交的申请,是没有申请日的未公开文件,项目保密性要求极高,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完备的保密体系,能保证本项目中所有资料信息的安全性。
4、供应商的特殊性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简称“天津中心”)于2013年由中央编办批复设立,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专利审查和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天津中心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委托从事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PCT国际申请的国际检索和国际初步审查,还承担知识产权服务职能,提供专利导航、专利分析、专利预审业务指导、咨询与培训等服务。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部署,现由天津中心承担着合肥保护中心预审通过的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工作。因此,由天津中心承担专利预审带教、疑难案件业务指导及形式问题指导工作,对中心预审员的审查业务指导及服务能力提升会更具有针对性,可充分满足我中心的疑难案件检索和指导需求,同时也有利于保持我中心预审和最终授权审查标准的一致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区华兴路21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28日 至  2026年05月0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吴玉莹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安徽创新馆2号馆1楼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联系电话:0551-62066618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政府采购处     

联系地址:蜀山区潜山南路政务文化新区财政大楼     

联系电话0551-63532092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