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一期项目-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设备(DSA)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F2025-36-07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一期项目-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设备(DSA)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4.2技术要求表第1包、第2包实质性参数中“★1.承诺所投机型为该品目项目分包的新款机型以及最新配置,产品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现更正为:此条参数删除。
2、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4.2技术要求表第1包、第2包核心参数、重要参数及一般参数中“█1.悬吊型全身多功能机”删除,实质性参数增加第8条:“★8.悬吊型全身多功能机”。
3、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的第二节评标办法中“产品的技术参数”的第1条“1.根据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核心参数(标记“■”的技术参数)偏离情况进行评分。每满足一项得3分,共4项,满分12分”现修改为“1.根据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核心参数(标记“■”的技术参数)偏离情况进行评分。每满足一项得4分,共3项,满分12分”。
4、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一节中“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现修改为: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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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格式及材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
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不具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 分支机构还应提供授权书或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
提供扫描件或电子证照,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七(一) |
2 |
信用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3.3项要求,信用状况只依据下述查询平台(网址)发布的信息: (1)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3)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3 |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七(二) |
4 |
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中资格要求。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投标主体证明材料 (1)制造商直接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 (2)制造商(或制造商所在的集团公司)设立的贸易公司参与投标时须提供: ①贸易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制造商(及集团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 ③制造商及贸易公司之间的关系证明(或:集团公司、制造商及贸易公司之间的关系证明),主要体现制造商及贸易公司之间股权关系(或:集团公司、制造商及贸易公司之间的股权关系),涉及的各方主体均须在证明上盖章)。 ④贸易公司仅销售本制造商(或制造商所在的集团公司)产品的承诺。 2、资质证明材料: (1)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符合条件的贸易公司参与投标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或投标产品免于经营备案的证明)。 (3)投标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投标产品为射线装置时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
5、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的第二节评标办法中“所投产品业绩”的备注说明现修改为“注:(1)所投标包非单一产品时,本项以核心产品业绩计分;(2)此处业绩系指产品业绩,不限合同签订的供货主体,但业主单位(合同甲方)须为医疗机构;(3)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和供货发票(提供的材料中所有内容均不得涂改、遮盖,发票中购买方名称须与合同业主单位名称一致),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网站中标(成交)公告截图。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产品品牌等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计入业绩数量。
6、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5、其他”中增加第5.5条:“5.5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交付验收后停产,所投产品配件须保证十年以上持续供货。”
7、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第12.10条“关于投标主体的补充要求”: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2.10 |
关于投标主体的补充要求 |
制造商(或制造商所在的集团公司)在中国关境内设立的仅销售本制造商(或制造商所在的集团公司)产品的贸易公司可视同为制造商参加本项目投标。但同一设备制造商和制造商(或制造商所在的集团公司)设立的贸易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8、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5条多包投标、多包中标的规定中“3、中标约定”增加“(3)同一设备制造商和制造商(或制造商所在的集团公司)设立的贸易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多投单中相关标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采购内容及范围中“2.1采购内容”的“单套限价”单位为“万元”。
10、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25日上午9:30。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6月16日下午17:00。
更正日期:2025年6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等媒介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435号
联系方式:0551-62998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雨朦、李星、倪孟杰、许亮、章永兴
电 话:0551-66061355、0551-66061356、0551-66061352、0551-66061351、0551-66061349、18096669151(施)、13696536668(许)
五、附件
1.安徽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一期项目-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设备(DSA)更正公告
2.原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