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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13:30:59

宿松县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隘口乡清河村竹木加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7FSCG26D02C0053  FS34082620260124号

二、项目名称:宿松县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隘口乡清河村竹木加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松县下仓镇下仓街1号

成交金额:1266666.00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266666.00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68.7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宿松县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隘口乡清河村竹木加工项目

施工范围:新建厂房600平方米,辅助办公区、生活区建设维修改造和护墙砌摆等设施建设。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石飞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注册编号:2342021202116670

五、评审专家名单师国伟汪小乐、童方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收取。

2、收费金额:1934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875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宿松县隘口乡人民政府

 址:宿松县隘口乡隘口街

联系方式:汪站长 139 5650 6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腾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宿松县松兹街道安丰商城6栋6号

联系方式:朱先生 176 8126 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站长

 话:139 5650 6090

十、附件

1.评标情况一览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磋商业绩承诺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5.《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附件信息: